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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领2026年1至5月隆子县农牧民跨区域转移就业务工补贴的公告

2026-06-09 22:50:00 来源:网信隆子

广大隆子户籍农(牧)民: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南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农牧民增收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激发我农牧民外出务工积极性,根据《山南市农牧民跨区域转移就业务工补贴兑现方案》山人社发〔2026〕17号及《山南市关于2026年促进农牧民增收的若干措施》山政办发〔2026〕5号文件规定,现就申领2026年1至5月期间隆子县农牧民跨区域转移就业务工补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隆子户籍农牧民包括就业高(中)等职业院校毕业生,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未安置退役军人等人员

特别说明: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一经申领本农牧民务工补贴,不得再重复申报高校毕业生相关就业补贴政策。

二、补贴标准2026年1月1日531日

本次兑现针对2026年1至5月期间,对参与跨县、跨市转移就业累计外出务工时长及收入达到以下条件的人员:

(一)累计务工满3个月及以上,且务工收入达到1万元及以上的,按每人400元标准发放务工补贴;

(二)累计务工满4个月及以上,且务工收入达到1.2万元及以上的,按每人600元标准发放务工补贴

累计务工满5个月及以上,且务工收入达到1.5万元及以上的,按照每人800元标准发放务工补贴。

三、申报材料

填写《山南市农牧民跨区域转移就业务工补贴申领表》以及凭工资银行流水微信或支付宝转账记录用工方出具的工资证明等其中之一即可申领

申请人有效社保卡及身份证复印件;

(三)如农牧民年度内已经申领一次补贴,后期又外出务工最多可再次申领一次,并按照补贴标准达到相应条件的补发差额部分。

四、申报程序

(一)农牧民个人向所在村(社区)提出申请;

(二)村(社区)初审后报乡(镇)人民政府;

(三)乡(镇)人民政府对村居上报的材料进行复审、必须要结合农牧民转移就业实名制系统对转移就业时间、转移就业单位和工资凭证等进行复审(申报数据与转移就业数据不一致的不予受理),结果公示 3个工作日(公示情况要覆盖农牧民其中所在村居);

(四)公示无异议后,人社局同县财政局终审,终审通过后在网信隆子公示;

(五)补贴资金通过农牧民个人社保卡直接发放。

五、时间要求

请各乡(镇)于2026年616日前,将本辖区申报材料审核汇总后上报就业服务中心人社局206室),逾期未按时上报的,统一纳入下一批次补贴兑现范围。

六、监督要求

各乡(镇)要严格审核申报材料,杜绝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行为。对骗取补贴行为的,将追回资金并取消其后续相关补贴资格。

请各乡(镇)高度重视,加强政策宣传,确保符合条件的农牧民及时申报、应享尽享。

附件:1.山南市农牧民跨区域转移就业务工补贴申领表

         2.隆子县农牧民跨区域转移就业务工补贴申报汇总表



隆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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