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局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效能,充分发挥调解仲裁在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切实保障广大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群体的合法权益,经严格考察和综合评估,拟聘任2名专职仲裁员、1名兼职仲裁员,具体情况如下:
翟 秦:女,汉族,1991年1月出生,隆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隆子县医疗保障局)局长,为专职仲裁员。
扎西旺久:男,藏族,1986年5月出生,隆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隆子县医疗保障局)一级主任科员,为专职仲裁员。
罗 倩:女,汉族,1995年2月出生,广东广和(隆子)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兼职仲裁员。
此次聘任工作完成后,我局将严格按照《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兼职仲裁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藏人社办〔2022〕96号)文件规定,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通过定期培训、案件评查、当事人满意度调查等多种方式,对专职仲裁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作风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管理,确保仲裁员队伍的专业性和公信力,为推动我局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保障。
本次公示期为10天,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向隆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反映。
联系电话:0893-7343300
隆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