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子县吉塘社区、新巴组群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隆子县章萨路延伸工程(EPC)建设项目土地征收补偿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此次征收土地位于隆子县章萨路西入口,项目拟用地面积约 82.48亩 ,拟征收土地30.4亩 ,征地范围详见附件1《隆子县章萨路延伸工程(EPC)建设项目征地红线图》。征收目的是该项目系我县重点民生基建工程,对优化交通、便利群众出行、带动产业繁荣意义重大,同时原有的道路狭窄往年出现过多次的安全事故并周边存在加气站等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土地30.4亩,其中农用地10.92亩,其中林地19.49亩。其余为政府已征地。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地(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山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精神,隆子县章萨路延伸工程(EPC)建设项目征收地地类地价标准如下:
耕地/亩36270元、人工种草地/亩33912元、天然牧草地/亩21762元、林地林草/亩69016亩、青苗补偿费为2418元/亩。
四、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面积及性质由住建局通知群众实地进行测量和确认,证明材料在隆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补偿登记。
五、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联系单位:隆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西藏自治区山南市隆子县常德路;联系电话:0893-7342975。
本公告期限从2025年11月12日至2024年12月11日。
特此公告。
附件:
1、《隆子县章萨路延伸工程(EPC)建设项目征地红线图》
2、隆子县章萨路延伸工程(EPC)建设项目涉及群众征收面积
2025年1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