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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聘专职仲裁员的公示

2026-07-15 01:07:06 来源: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效能,充分发挥调解仲裁在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切实保障广大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群体的合法权益,根据《西藏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拟解聘翟秦(翟秦,女,汉族,1991年1月出生,隆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隆子县医疗保障局)局长,专职仲裁员)专职仲裁员。

本次公示期为10天,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向隆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反映。


隆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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