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按照隆子县聂雄客运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为明确责任,科学分工,确保公司良性运转,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隆子县聂雄客运有限责任公司机构设置及人员组成如下:
一、设立公司董事会。由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巴桑旺堆、县政府党组成员、财政局局长扎西罗布、县交通局局长洛桑尼玛、县发改委科员汪庆嵩组成董事会。巴桑旺堆兼任董事长,汪庆嵩兼任经理并负责公司日常业务工作。
二、由县财政局尼玛珠久任公司会计,负责公司日常财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