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仲裁文书送达效率,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自2025年4月7日起,对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隆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将采用网上公告方式(隆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送达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文书(立案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裁决书等),原则上不再使用纸质媒体公告送达。网上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隆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