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意见24项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 一些地方医疗废水污染防治工作重视不够,监管缺位。已建成废水处理设施的医疗机构运行管理能力不足,存在超标排放、运行不稳定、对污泥和监测废液管理不够分到位等问题。 |
核查情况 | 通过现场实地查看、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等形式,重点对医疗废水收集、储存、检测、处置、交接、台账等全方位的督导检查,目前全部已整改。 |
整改目标 | 加强监管,确保医疗废水监管到位。 |
整改措施 | 1、对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管理,废液监测管理等情况开展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分门别类建立问题台账。 2、督促指导制定医疗机构医疗废水问题整改方案。对已建成医疗废水处理设施的医疗卫生机构,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对医疗废水处理设施运行不稳定、不规范的,按照相关标准规范抓好整改落实。 3、定期开展医疗废水污染防治管理相关政策和技术培训,指导医疗机构对医疗废水污染防治进行全流程管理,全面规范收集、贮存、处置、监测、排放等各环节工作。 4、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对医疗废水、传染病患者或者疑似传染病患者的排泄物消毒处置、医疗机构医疗废水处置设施配备运行、消毒处理、定期检测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依法依规查出违法行为。 5、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卫生健康、生态环保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指导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健全完善医疗废水处置工作机制,规范规章制度,严格抓好落实。 6、落实各级医疗机构主体责任,密切关注各项检测指标变化情况,在以往水质检测项目的基础上增加粪大肠菌群数、肠道致病菌等项目。传染病医院要加强检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严防污染事故。定期组织各类医疗机构开展全覆盖式自查自纠,确保监管不留盲区空白。 |
责任单位 | 隆子县人民政府 |
责任人 | 巴桑次仁 |
联系电话 | 0893-7342132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一、工作开展情况 1.根据上级部门实际督导检查中提出的存在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 2.我医疗机构按要求已安排专人负责医疗废水设施管理,职责明确,工作有序进行。 3.针对运行不稳定的设施,及时更换配件,并及时记录维修时间,以便查询。 二、工作成效 1.设施运行稳定:经过及时整改,医疗废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稳定性显著提高,处理效果持续达标。 2.管理制度完善:各机构建立健全了医疗废水处理设施的管理制度,管理工作更加规范、高效。 3.环境风险降低:医疗废水处理效果的提升有效降低了环境污染风险,保护了生态环境和人民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