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安监总局24号令)《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应急管理部关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的通知》(应急﹝2025﹞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要求,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严格规范执法,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努力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环境。
二、工作思路
为深入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关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的通知》(应急〔2025〕11号)文件精神,精准确定重点检查企业名单,推行差异化执法,实行“一减一优”(即:压减执法频次、优化企业服务)执法模式,全面应用“互联网+执法”等信息化系统,围绕分级分类执法、包容审慎监管、专家指导服务、聚焦精准执法。
三、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全县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以固本强基为主体,对标“遏重大、降较大、提本质”,科学合理安排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的范围和数量,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隐患的监督检查力度,聚焦重点企业、重点事项、重点人群开展精准化执法,确保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任务完成率、监督检查事前告知率、结果公示率达到100%。
四、编制依据及考量因素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工作的意见》《西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西藏自治区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分级分类行政执法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二)本部门监管执法人员的数量。
(三)本部门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的数量、分布、生产规模及其安全生产状况。
(四)重点检查的行业领域及生产经营单位状况。
(五)道路交通状况以及执法车辆、技术装备配备和执法经费情况。
(六)影响执法计划执行的其他因素。
五、编制原则
(一)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二)政府监管、企业负责。
(三)统筹兼顾、分类分级。
(四)突出重点、提高效能。
(五)量力而行、留有余地。
六、直接监管执法的生产经营单位 直接监管的重点行业生产经营单位:非煤矿山企业1家;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6家;工贸领域企业4家;总共11家。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应急管理部关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的通知》(应急〔2025〕11号)及《西藏自治区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分级分类行政执法暂行办法》,结合“五个严禁”“八个不得”要求,明确2026年度安全生产执法主体,市级执法共计2家(其中:非煤矿山企业1家、工贸领域企业1家),县级执法9家(中石油加油站2家、私人加油站4家、工贸企业3家)。 (一)危险化学品企业基本情况 全县危险化学品企业6家。其中:中石油加油站2家、私人加油站4家。县级执法企业6家,为B监管企业。
(二)工贸企业基本情况
工贸企业共3家。其中县级执法企业3家(西藏稞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亚光商砼建材有限公司、西藏山南加玉农产品发展有限公司),均为C级监管企业。
七、2026年度具体执法计划安排
(一)目前全局在编人员总数8人,我局应参加执法监察的人数为6人(1人驻村),持证6人。
(二)总法定工作日:1470天
国家法定工作日=365-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民族假日=365-84-33-3=245天;
总执法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在岗行政执法人员总数=245天×6人=1470天。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约588天
1、实施行政许可约20日;
2、安全生产举报查处约:件数×(现场核查工作日×行政执法人员数+处理情况回复工作日×行政执法人员数)=1件×(30日×2人+5日×2人)=70日;
3、案件调查处理:事故调查处理(60日)×执法人员2人+违法行为调查处理(30日)×执法人员2人=180日,参照前两年事故起数及违法行为平均数2起,共计360日;
4、参与县政府及有关部门、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活动(各类专项检查和联合检查),60日(平均每人10日,共6人);
5、定向实施“执法+专家”指导帮扶检查活动,配合开展“执法+普法+宣传”等活动:18日(平均每人3日,共6人);
6、有关报告、安全措施、制度、应急预案的备案约60日(平均单次备案6日,年度备案件数约5件,共2人)。
(四)非执法工作日约836天
1、机关值班约:人数(6人)×各类值班=6人×3次/月×12月=216天;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3日/月×12月×6=216天;
3、病假、事假约:6人×10日=60天;
4、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人数(6人)×天数(折中42日)= 252天;
5、参加党群活动约92天。
(五)执法检查工作日:46天
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
执法工作日=1470-588-836=46天。
八、执法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及频次
经2026年数据统计,需纳入综合行政执法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共9家(具体名单见附表),具体分为:全县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6家,工贸企业3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应急管理部关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的通知》(应急﹝2025﹞11号)文件精神,要求年度内各企业执法检查均不少于2次(其中:二级企业年累计不超过2次,三级企业年累计不超过8次,未定级高危企业年累计不超过12次,未定级非高危企业年累计不超过8次),根据监管执法工作的闭环要求,1次闭环检查需1次检查和1次复查。2026年度执法工作日安排为:21家(次)×2次闭环管理×2名执法人员×0.5个工作日=42个工作日。根据测算的42个执法检查日,6名执法人员每人全年平均执法日约为7天,全年可完成执法检查任务。 序号 企业名称 标准化定级 是否高危 执法等级 执法频次 1 中石油隆子加油站 未定级 是 B 2 2 豫信加油站 未定级 是 B 2 3 信龙加油站 未定级 是 B 2 4 中石油加玉加油站 未定级 是 B 2 5 顶峰加油站 未定级 是 B 2 6 扎玉加油站 未定级 是 B 2 7 亚光商砼建材有限公司 未定级 否 C 3 8 西藏科源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未定级 否 C 3 9 西藏加玉农产品有限公司 未定级 否 C 3
九、执法检查重点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西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西藏自治区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分级分类行政执法暂行办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安全生产相关规范性文件,确定重点检查事项。
十、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执法计划。严格按照年度执法计划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不得随意变更或调整执法计划。要合理安排执法时间和人员,确保执法任务按时完成,执法质量不打折扣,确保安全生产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二)规范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人员在开展执法检查时,必须主动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身份;全过程记录执法活动,使用执法记录仪对现场检查、调查取证、行政强制等执法行为进行音像记录;重大执法决定必须经过法制审核,确保执法决定合法、适当。严格按照《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施行政处罚,做到过罚相当、公正合理。
(三)强化执法协作。加强与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合检查等密切配合,形成执法合力,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行为,要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并做好记录和跟踪。
(四)注重宣传引导。在执法过程中,要积极向企业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增强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和法治观念。要充分做好执法计划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年度执法计划落到实处。积极主动协调,事先安排好执法车辆,妥善处理好日常工作事项,不能以人员、装备、时间不足为由而影响执法计划的实施,确保执法计划的严肃性。
隆子县应急管理局
2026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