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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

2019-01-03 10:50:00 来源:隆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各局、委、办、室:

《隆子县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以下简称《分工方案》)已经西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扎实推进

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对新形势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及其实施细则要求,落实党中央、区党委、市委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将政务公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探索开展阳光政务建设,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发〔2017〕18号)精神,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调整完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二是确保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安排推进工作。明确1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三是增强公开意识和理念,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量配置建设,使之与政务公开工作相适应。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推进部署,责任部门落实具体措施,经办人员积极主动,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调研培训力度,提高公开工作能力。

二、明确职责任务,确保有序开展

按照《分工方案》要求,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和防风险工作,坚持创新发展理念,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的“五公开”工作,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对表对标逐项抓好工作落实。牵头单位要按照“谁牵头负责、谁组织落实”的原则,加强组织统筹,抓好细化方案,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建立通报制度,及时掌握汇总有关进展情况,定期检查进展情况。协办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积极支持配合牵头单位落实责任和任务,及时向牵头单位反馈进展情况。有条件的单位要围绕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在单位门户网站开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专栏,统一集中发布信息。

三、加强指导检查,确保落实落地

各乡镇要切实承担起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推动、指导检查主体责任,强化统筹领导,履行工作职责,将涉及本地本部门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分解细化,详细制定切合实际的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并在本通知公布后30个工作日内在各自门户网站公开。各部门要及时对接国家部委,抓好本系统公开工作的具体落实;积极履行职责,强化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和横向协调;加强对下指导检查,推动本系统本行业政务公开工作。各乡镇各部门的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请于2018年12月15日前报政府办公室,同时在隆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政府办公室将采取年初定计划、年中抓进度、年末严考核的方式,适时开展专项检查,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隆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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