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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5-00001
文号:
发布机构: 隆子县水利局(河、湖长制办公室)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文日期: 2025-07-02 10:35

隆子县水利局关于农村供水工程委托运营的公告

时间: 2025-07-02

各乡镇、村(居)委会:

根据《隆子县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实施方案》,为着力破解农村供水工程管护历史性难题,全力推进我县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运营目的与意义

通过引入专业化运营管理团队,对农村供水工程实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调度,解决农村供水工程长期存在的管护力量不足、技术水平落后、运营效率低下等问题,确保农村供水工程长效稳定运行,保障农村居民能够喝上安全水、放心水、优质水。

二、委托运营范围

本次委托运营涵盖全县范围内各乡镇、村(居)委会的所有农村供水工程设施,包括水源地、输配水管网、蓄水池、加压泵站等相关配套设施。

三、运营模式与服务标准

运营模式。隆子县水利局通过公开招标等规范程序,确定具备专业资质与丰富经验的运营管理单位,签订委托运营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运营管理单位负责农村供水工程的日常运行、维护、水质检测、水费收缴等工作。

水质保障。严格按照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开展水质检测工作,县水利局邀请第三方水质检测单位对农村供水工程进行饮用水水质检测并定期公示检测结果,确保水质安全达标。

供水保障。确保农村居民每日基本生活用水供应,正常情况下,保障全天供水;遇到突发情况(如自然灾害、设备故障等),运营管理单位需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全力抢修。

服务响应。设立24小时供水服务热线:17708932068,及时受理群众用水问题咨询、报修、投诉等事项,接到报修后,维修人员需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处理,一般问题在24小时内解决,复杂问题明确告知解决期限。

四、监督管理与投诉渠道

监督管理。隆子县水利局将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定期对运营管理单位的服务质量、水质安全、运行维护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评估,考核结果作为支付运营费用及续签合同的重要依据。同时,各乡镇、村(居)要积极配合监督工作,组织村民代表对本村供水情况进行监督。

投诉渠道。如对农村供水服务质量、水质安全、水费收缴等方面存在疑问或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隆子县水利局监督电话:0893-7342640

请各乡镇、村(居)委员会积极配合做好农村供水工程委托运营相关工作,广泛宣传引导村民增强节水意识、有偿用水意识和用水设施保护意识,共同维护农村供水工程良好运行秩序,推动我县农村供水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特此公告。

隆子县水利局

202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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