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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5-00001
文号:
发布机构: 隆子县财政局(国资委)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文日期: 2025-07-31 10:30

关于隆子县南城工业园区部分租赁物依法收回的公告

时间: 2025-07-31

各南城工业园区租户:

为进一步规范园区租赁管理,维护出租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租赁合同规定,隆子县聂雄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将于2025年8月5日上午11:00在叶巴社区对南城工业园区内未缴纳租金且无实际生产经营活动的租户所租赁的厂房进行统一依法收回

请涉及上述情形的租户务必到达现场,积极配合我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核实信息、处理遗留物品等。若相关租户未按时到场,我方将依法依规进行统一收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物品处理、法律责任等)均由租户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隆子县聂雄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7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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