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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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5-00001
文号:
发布机构: 隆子县农牧局(科技局、科学技术协会)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组配分类: 法规文件
发文日期: 2025-10-24 08:37

隆子县持续促进农牧民增收若干措施(试行)

时间: 2025-10-24

为深入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关于促进农牧民增收的若干措施》《山南市持续促进农牧民增收若干措施(试行)》精神,实现农牧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扶持种植促增收

(一)加大良种种植销售力度。积极鼓励动员群众参与黑青稞良种示范基地、自治区级“二级种子田”建设,进一步提升黑青稞产量和质量县农业农村局将优先购买本地良种作为推广大田供种,每年收购良种15万斤以上,收购价不低于市场价;积极对接全区产粮大县,帮助群众销售良种,提高群众经营性收入。(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实施搬迁群众耕地种粮补贴。鼓励群众种粮积极性,在区、市扶持种植大户的基础上,县本级财政拿出部分资金,对搬迁户耕地种植主体进行补贴。具体标准:对种植30亩及以上的种粮农户、100亩及以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200亩及以上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进行补贴。其中,已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每亩补贴20元,未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且种植条件较差的每亩补贴30元。(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良种养殖促增收

本级财政每年投入10万元,举办“聂雄杯”黑白花优质奶牛竞赛活动,激发群众养殖黑白花奶牛的积极性,切实巩固隆子黄牛改良技术推广成果。奖项分别设村级鼓励奖,乡级、县级排名奖。其中,村级鼓励奖200元;乡级一等奖5名:各奖励1000元;乡级二等奖5名:各奖励800元;乡级三等奖5名:各奖励500元;县级一等奖1名:奖励10000元;县级二等奖2名:各奖励8000元;县级三等奖3名:各奖励5000元。(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提振消费促增收

通过消费帮扶推动农产品销售。一是鼓励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职工食堂采取“工会+扶贫”模式,通过线上线下积极采购本地农特产品,采购比列达到15%以上。二是鼓励干部职工通过“以购代帮”形式,积极购买脱贫群众农畜产品,形成全员参与消费帮扶的良好氛围,助推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三是依托县乡供销合作社,以“统采统购”方式加大农畜产品采购及销售渠道。(责任单位: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群团工作部,各乡镇人民政府

实施农产品线上线下产销对接。巩固隆子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成果,鼓励支持本地企业研发农特产品,引导企业(合作社)在“832”、京东、淘宝等电商平台上架产品,切实提高产品销售量。我县在区内外招商推介、非遗展示、旅游推介等活动中,帮助推介宣传农特产品,提升品牌知名度,持续拓宽增收路径。(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农业农村局)

实施促消费活动带动农产品销售。本级财政每年投入不少于200万元,充分借势玉珞文化节、聂雄物资交流会、重要体育活动等传统节日和赛事,定期不定期开展农特产品促消费活动,设置农特产品消费券,带动本地农特产品销售。(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四、发展旅游促增收

加快推进乡村旅游产业。围绕自治区级旅游名县创建工作,对新评定的金星、银星、铜星家庭旅馆(民宿),一次性分别奖励1.5万元、1万元、0.8万元。通过筹措各项资金,对有条件的边境搬迁群众民房实施民宿改造项目,群众通过参与旅游业实现增收。(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积极探索旅游业态融合。依托边境新村自然景观、民俗文化等优势资源,重点培育特色餐饮、民族手工艺体验、旅游观光等新业态。积极申请上级资金支持,扶持壮大前景广阔的旅游产品(非遗产品)。通过“政府引导+群众参与”模式,提供技能培训、品牌推广等配套支持,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乡村旅游示范点,帮助群众实现“家门口就业”,端稳“旅游金饭碗”。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扩大就业促增收

开展技能大赛赋能就业增收。依托玉珞旅游文化节、聂雄物资交流会等活动,本级财政每年安排30万元举办覆盖建筑业、服务业、特色产业等领域的职业技能大赛,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拓宽市场化就业渠道,形成人人学技能、人人比技能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推进养护体制改革带动就业增收。以专群相结合方式,将县域农村公路管护工作交由具备公路养护资质的当地公司,优先吸纳本地群众参与养护作业,带动群众就近就便增收。(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十一有效释放劳动力助推就业增收。本级财政每年为每个农村幸福院投入运行保障经费10万元,为辖区老人、残疾人、未成年人提供日间照料、简餐、健身、康复护理、文化娱乐等活动,减轻家庭负担,有效释放劳动力外出务工,切实增加工资性收入。(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以工代赈促增收

十二积极争取“以工代赈”项目。全县每年储备前置要素齐全的“以工代赈”项目不少于5个,单项投资不低于200万元。获批的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劳务报酬达项目总投资的30%以上;获批的以工代赈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劳务报酬达项目总投资的20%以上。(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三着力实施“以工代赈”项目。本级财政每年拿出1000万元以上资金,实施人大代表票决制、政协提案办理、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技术简单且群众能干会干的项目优先采取“以工代赈”模式,交由乡镇及村委会实施,实现家门口就业增收。(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强化激励促增收

十四本级财政每年拿出30万元设立增收激励奖励资金,对年度内带动吸纳群众突出的劳务经济组织、劳务经纪人、特色劳务品牌、务工联队以及转移就业成效显著的乡(镇)、村(社区)和先进个人,实施“资金+荣誉”双重激励,形成“以奖促干、以优带面”的长效机制,助推群众持续增收。(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本《若干措施》试行1年,由县农业农村局(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隆子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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