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十五五”期间计划实施项目第三方服务相关机构中选结果的公示
依据《隆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开选取“十五五”期间计划实施项目第三方服务相关机构的公告》相关要求,我单位严格遵循既定程序,顺利完成了报名评审环节。此次选取工作秉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经局第10次党组会综合评判,现将中选结果面向社会予以公示。
一、中选结果详情
此次报名机构共计275家,经严格审查选取192家合格单位,其余83家报名机构因不符合《隆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开选取“十五五”期间计划实施项目第三方服务相关机构的公告》相关要求,按照规定及党组会研究决定取消其参与资格。
二、服务方式说明
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本次服务机构选取采用按评选顺序选取工程设计前6家、施工图审查前3家、地质灾害评估前3家、工程监理前6家、工程勘察前5家、全过程造价咨询前5家、招标代理前5家、林草勘验前3家、勘察定界前3家、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前3家、工程咨询前3家、项目建议书及可研前2家、环境影响评价前3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前3家、工程质量检测前3家。若已选取的机构在服务过程中无法按照既定要求完成任务,隆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按照轮候顺序依次递增选取其他合格机构,以保障项目服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公示期限
本次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11月14日起至2025年11月19日止。在此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对公示内容进行监督。
四、异议处理机制
公示期间,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所公示的机构名单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即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形式向隆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以便我局及时进行核实和处理。对于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将不予受理。
五、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隆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受理电话:0893 - 7342975;13540310579
附件1:《隆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开选取“十五五”期间计划实施项目第三方服务入选机构名单》
附件2:《隆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项目第三方选取名单》

隆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