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子县藏语委办(编译局)关于成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构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统计行政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保障行政执法決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西藏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西藏自治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办(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程序,强化执法监督,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成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法制审核机构设在县藏语委办(编译局)综合办公室,负责对本办(局)拟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主要职责包括:
(一)对本办(局)拟作出的行政检查类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前置法制审核。
(二)对本办(局)拟作出的涉及重大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的统计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
(三)对本办(局)拟作出的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利害关系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的编译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
(四)对本办(局)规定的其他重大编译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
(五)完成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与法制审核相关工作。
二、法制审核人员
央金拉姆 一级主任科员
三、工作要求
(一)法制审核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坚持原则,严格把关,确保审核质量。
(二)各办公室要高度重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积极配合法制审核机构开展工作,确保应审尽审。
(三)办(局)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规范编译执法行为,提升编译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业务能力,不断提高编译依法行政水平。
隆子县藏语委办(编译局)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