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子县教育局关于成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构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教育行政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保障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及《西藏自治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程序,强化执法监督,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成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法制审核机构设在县教育局综合办公室,负责对本局拟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主要职责包括:
(一)对本局拟作出的教育行政检查类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前置法制审核(涵盖学校办学行为规范、教育收费、校园安全管理、教职工从业资格等检查事项)。
(二)对本局拟作出的涉及重大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的教育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包括违规办学处罚、重大教育惠民政策执行监管、群体性教育权益保障等相关执法事项)。
(三)对本局拟作出的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利害关系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的教育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涵盖教师资格撤销、教育行政处罚、办学许可注销、重大教育纠纷处理等执法事项)。
(四)对本局规定的其他重大教育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包括教育领域行政执法中的行政强制、行政确认等需重点把关的执法事项)。
(五)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与法制审核相关工作。
二、法制审核人员
王玉坤 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三、工作要求
(一)法制审核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坚持原则,严格把关,熟练掌握教育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及行政执法程序,确保审核质量。
(二)各办公室要高度重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对涉及重大执法的事项提前梳理相关材料,积极配合法制审核机构开展工作,确保应审尽审、不漏项不缺位。
(三)本局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教育执法行为,常态化开展教育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和业务练兵,提升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专业能力,持续提高教育领域依法行政水平,为隆子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隆子县教育局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