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隆子县2026年持续促进农牧民增收若干措施》意见建议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区党委、市委关于“三农”工作部署,实现农牧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制定了《隆子县2026年持续促进农牧民增收若干措施》(详见附件)。
现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建议,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12月10日之前,以来信、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县农业农村局。
电子邮箱:longzixmb@163.com
电话:0893—7342245
通讯地址:隆子县雄哲路1号
隆子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3日
隆子县2026年持续促进农牧民增收若干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关于促进农牧民增收的若干措施》《山南市持续促进农牧民增收若干措施(试行)》精神,实现农牧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扶持种植促增收
(一)加大良种种植销售力度。积极鼓励动员群众参与黑青稞良种示范基地、自治区级“二级种子田”建设,进一步提升黑青稞产量和质量。县农业农村局将优先购买良种作为推广大田供种,每年收购良种15万斤以上,收购价不低于市场价;积极对接全区产粮大县,帮助群众销售良种,提高群众经营性收入。〔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实施搬迁群众耕地种粮补贴。鼓励群众种粮积极性,在区、市扶持种植大户的基础上,县本级财政拿出部分资金,对搬迁户耕地种植主体进行补贴。具体标准:对种植30亩及以上的种粮农户、100亩及以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200亩及以上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企业)进行补贴。其中,已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每亩补贴80元,未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且种植条件较差的每亩补贴100元。〔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购买饲草料,激发种草积极性。本级财政每年投入50万元,从群众手中购买饲草料,有效调动群众种植饲草料的积极性,持续提高种植收益和养殖效益。〔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良种养殖促增收
(四)本级财政每年投入10万元,举办“聂雄杯”黑白花优质奶牛竞赛活动,激发群众养殖黑白花奶牛的积极性,切实巩固隆子黄牛改良技术推广成果。奖项分别设村级鼓励奖,乡级、县级排名奖。其中,村级鼓励奖200元;乡级一等奖5名:各奖励1000元;乡级二等奖5名:各奖励800元;乡级三等奖5名:各奖励500元;县级一等奖1名:奖励10000元;县级二等奖2名:各奖励8000元;县级三等奖3名:各奖励5000元。〔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发展庭院经济促增收
(五)发放果苗,盘活闲置地。根据各区域气候、土壤等自然条件选择适宜本地生长的果苗品种,组织群众合理利用院落等闲置资源种植果树,提高收入。〔牵头单位:县林草局、群团工作部,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提振消费促增收
(六)通过消费帮扶推动农产品销售。一是鼓励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职工食堂采取“工会+扶贫”模式,通过线上线下积极采购农特产品,采购比例达到15%以上。二是鼓励干部职工通过“以购代帮”形式,积极购买脱贫群众农畜产品,形成全员参与消费帮扶的良好氛围,助推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三是依托县乡供销合作社,以“统采统购”方式加大农畜产品采购及销售渠道。四是通过采购农牧特色产品(如牦牛肉制品、青稞深加工产品、特色手工艺品)作为工会福利,提高农牧民收入。〔牵头单位:县群团工作部、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配合单位:统战部、检察院、法院、教育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公安局、人民医院,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实施农产品线上线下产销对接。巩固隆子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成果,鼓励支持企业研发农特产品,引导企业(合作社)通过在电子商务购物平台上架产品,切实提高产品销售量。我县在区内外招商推介、非遗展示、旅游推介等活动中,帮助推介宣传农特产品,提升品牌知名度,持续拓宽增收路径。〔牵头单位: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
(八)实施促消费活动带动农产品销售。本级财政每年投入不少于200万元,充分借势玉珞文化旅游节、聂雄物资交流会、重要体育活动等传统节日和赛事,定期不定期开展农特产品促消费活动,设置农特产品消费券,带动农特产品销售。〔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五、发展旅游促增收
(九)积极探索旅游业态融合。依托边境新村自然景观、民俗文化等优势资源,重点培育特色餐饮、民族手工艺体验、旅游观光等新业态。积极申请上级资金支持,扶持壮大前景广阔的旅游产品(非遗产品)。通过“政府引导+群众参与”模式,提供技能培训、品牌推广等配套支持,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乡村旅游示范点,帮助群众实现“家门口就业”,端稳“旅游金饭碗”。
〔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推广发展农家乐和乡村旅游。鼓励农牧民利用自有房屋和特色文旅资源发展农家乐、民宿和骑马体验等项目,吸引游客体验原生态农牧生活,同时在旅游景区开设特色农畜产品销售点,拓宽增收渠道。对获得自治区级、市级表彰的甲、乙、丙级民宿分别给予1.5万元、1万元、0.8万元奖励。支持引导景区、酒店与农牧民签订季节性用工协议,吸纳符合条件的劳动力参与导游、保洁、安保等服务岗位,并开展专项技能培训,鼓励农牧民提供民俗表演、特色餐饮等服务,形成“淡季不淡的消费热点”。对首次获评全县优秀讲解员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一)依托重大节庆活动、招商推介会等带动增收。依托援藏优势,开展以“携手共进 共谋发展”为主题的旅游推介会,积极组织赴国内外开展文旅推介和非遗走秀活动,助力文旅产业提质,拓宽引流渠道,吸引文旅企业、旅行社签约,达成文旅投资开发意向,带动群众增收。对推广隆子旅游资源的隆子籍农牧民网红和个人,按每次旅游推广的活动范围及影响力,给予每年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奖励。〔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扩大就业促增收
(十二)开展技能大赛赋能就业增收。依托玉珞旅游文化节、聂雄物资交流会等活动,本级财政每年安排30万元举办覆盖建筑业、服务业、特色产业等领域的职业技能大赛,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拓宽市场化就业渠道,形成人人学技能、人人比技能的浓厚氛围。〔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三)开展岗前培训铸就发展之翼。开展“以工代赈”项目岗前培训,与发改委和各乡镇充分沟通、密切配合,在“以工代赈”项目开工前开展岗前培训,让务工人员懂政策、会技能、知安全,既能高效完成项目,又能掌握长期谋生本领。〔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四)推进养护体制改革带动就业增收。以专群相结合方式,将县域农村公路管护工作交由具备公路养护资质的公司,吸纳本地群众参与养护作业,带动群众就近就便增收。〔牵头单位:县交通局〕
(十五)有效释放劳动力助推就业增收。本级财政每年为每个农村幸福院投入运行保障经费10万元,为辖区老人、残疾人、未成年人提供日间照料、简餐、健身、康复护理、文化娱乐等活动,减轻家庭负担,有效释放劳动力外出务工,切实增加工资性收入。〔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以工代赈促增收
(十六)积极争取“以工代赈”项目。全县每年储备前置要素齐全的“以工代赈”项目不少于5个,单项投资不低于200万元。获批的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劳务报酬达项目总投资的40%以上;获批的以工代赈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劳务报酬达项目总投资的40%以上。〔牵头单位:县发改委,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七)着力实施“以工代赈”项目。本级财政每年拿出1000万元以上资金,实施人大代表票决制、政协提案办理、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技术简单且群众能干会干的项目采取“以工代赈”模式,交由乡镇及村委会实施,实现家门口就业增收。〔牵头单位:县发改委、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强化激励促增收
(十八)本级财政每年拿出30万元设立增收激励奖励资金,对年度内带动吸纳群众突出的劳务经济组织、劳务经纪人、特色劳务品牌、务工联队以及转移就业成效显著的乡(镇)、村(社区)和先进个人,实施“资金+荣誉”双重激励,形成“以奖促干、以优带面”的长效机制,助推群众持续增收。〔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本《若干措施》试行1年,由县农业农村局(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促进农牧民增收重点政策措施任务分工表
促进农牧民增收重点政策措施任务分工表
序号 | 政策措施事项 | 责任单位 | 备注 |
1 | 良种种植销 | 农业农村局 | 延续 |
2 | 实施搬迁群众耕地种粮补贴 | 农业农村局 | 优化 |
3 | 购买饲草料 | 农业农村局 | 新增 |
4 | 开展奶牛竞赛活动 | 农业农村局 | 延续 |
5 | 发放果苗,盘活闲置地 | 林草局、群团工作部 | 新增 |
6 | 消费帮扶推动农产品销售 | 机关事务局、群团工作部 | 延续 |
7 | 农产品线上线下产销 | 商务局 | 延续 |
8 | 促销费活动带动农产品销售 | 商务局 | 延续 |
9 | 积极探索旅游业态融合 | 文旅局 | 延续 |
10 | 推广发展农家乐和乡村旅游 | 文旅局 | 优化 |
11 | 依托重大节日活动、招商推介会带动增收 | 文旅局 | 新增 |
12 | 开展技能大赛 | 人社局 | 延续 |
13 | 开展“以工代赈”岗前培训 | 人社局 | 新增 |
14 | 推进养护体制改革 | 交通局 | 延续 |
15 | 释放劳动力助推就业(幸福院) | 民政局 | 延续 |
16 | 争取“以工代赈”项目 | 发改委 | 优化 |
17 | 实施“以工代赈”项目 | 发改委、农业农村局、水利局 | 延续 |
18 | 强化激励促增收 | 人社局 | 延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