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子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关于隆子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隆子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
关于隆子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的决议
(2026年1月9日隆子县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隆子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达瓦次仁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县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思路,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强调,县人民法院要在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隆子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会议号召,县人民法院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坚强领导下,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奋力书写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新篇章,为推进“四件大事”“四个创建”和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