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子县2026年持续促进农牧民增收若干措施(试行)
隆子县2026年持续促进农牧民增收若干措施
(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关于促进农牧民增收的若干措施》《山南市持续促进农牧民增收若干措施(试行)》精神,实现农牧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扶持种植促增收
(一)加大良种种植销售力度。积极鼓励动员群众参与黑青稞良种示范基地、自治区级“二级种子田”建设,进一步提升黑青稞产量和质量。县农业农村局将优先购买良种作为推广大田供种,每年收购良种15万斤以上,收购价不低于市场价;积极对接全区产粮大县,帮助群众销售良种,提高群众经营性收入。〔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实施搬迁群众耕地种粮补贴。鼓励群众种粮积极性,在区、市扶持种植大户的基础上,财政资金对搬迁户耕地种植主体进行补贴。具体标准:对种植30亩及以上的种粮农户、100亩及以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200亩及以上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企业)进行补贴。其中,已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每亩补贴80元,未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且种植条件较差的每亩补贴100元。〔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购买饲草料,激发种草积极性。财政资金每年投入50万元,从群众手中购买饲草料,有效调动群众种植饲草料的积极性,持续提高种植收益和养殖效益。〔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良种养殖促增收
(四)本级财政每年投入10万元,举办“聂雄杯”黑白花优质奶牛竞赛活动,激发群众养殖黑白花奶牛的积极性,切实巩固隆子黄牛改良技术推广成果。奖项分别设村级鼓励奖,乡级、县级排名奖。其中,村级鼓励奖200元;乡级一等奖5名:各奖励1000元;乡级二等奖5名:各奖励800元;乡级三等奖5名:各奖励500元;县级一等奖1名:奖励10000元;县级二等奖2名:各奖励8000元;县级三等奖3名:各奖励5000元。〔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发展庭院经济促增收
(五)发放果苗,盘活闲置地。根据各区域气候、土壤等自然条件选择适宜本地生长的果苗品种,财政资金投入180万,发放苹果、梨、桃子、葡萄、桑葚为主的果苗,组织群众合理利用院落等闲置资源种植果树,提高收入。〔牵头单位:县林草局、群团工作部,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提振消费促增收
(六)通过消费帮扶推动农产品销售。一是鼓励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职工食堂采取“工会+扶贫”模式,通过线上线下积极采购农特产品,采购比例达到15%以上。二是鼓励干部职工通过“以购代帮”形式,积极购买脱贫群众农畜产品,形成全员参与消费帮扶的良好氛围,助推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三是依托县乡供销合作社,以“统采统购”方式加大农畜产品采购及销售渠道。四是根据全县会员人数,以每人不少于1000元的标准采购农特产品(如牦牛肉制品、青稞深加工产品、特色手工艺品)作为工会福利,提高农牧民收入。(1594人×1000元不少于154.4万元)〔牵头单位:县群团工作部、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县委统战部、检察院、法院、教育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公安局、人民医院,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实施农产品线上线下产销对接。巩固隆子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成果,鼓励支持企业研发农特产品,引导企业(合作社)通过在电子商务购物平台上架产品,切实提高产品销售量。我县在区内外招商推介、非遗展示、旅游推介等活动中,帮助推介宣传农特产品,提升品牌知名度,持续拓宽增收路径。〔牵头单位: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
(八)实施促消费活动带动农产品销售。财政资金每年投入不少于400万元,充分借势玉珞文化旅游节、聂雄物资交流会、重要体育活动等传统节日和赛事,定期不定期开展农特产品促消费活动,设置农特产品消费券,带动农特产品销售。〔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九)扶持发展电商经济拓宽销售渠道。借助隆子县沃洛特色产品综合销售有限公司创始人洛桑旦增等的成功经验,财政资金投入10万元,用于鼓励和支持农特产品企业开展直播带货电商销售渠道,提高农特产品知晓度和享誉度,增加特色产品销售额,带动产业发展和农牧民增收。〔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五、发展旅游促增收
(十)积极探索旅游业态融合。依托边境新村自然景观、民俗文化等优势资源,重点培育特色餐饮、民族手工艺体验、旅游观光等新业态。积极申请上级资金支持,扶持壮大前景广阔的旅游产品(非遗产品)。通过“政府引导+群众参与”模式,提供技能培训、品牌推广等配套支持,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乡村旅游示范点,帮助群众实现“家门口就业”,端稳“旅游金饭碗”。
〔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一)推广发展农家乐和乡村旅游。鼓励农牧民利用自有房屋和特色文旅资源发展农家乐、民宿和骑马体验等项目,吸引游客体验原生态农牧生活,拓宽增收渠道。对获得自治区级、市级表彰的甲、乙、丙级(一星、二星、三星级)民宿,分别给予1.5万元、1万元、0.8万元奖励。支持引导景区、酒店与农牧民签订季节性用工协议,优先吸纳本地劳动力参与导游、保洁、安保等服务岗位,并开展专项技能培训,鼓励农牧民提供民俗表演、特色餐饮等服务,形成“淡季不淡的消费热点。对首次获评为区、市、县优秀推介官的,给予一次性奖励0.5万元、0.4万元、0.3万元。〔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二)依托重大节庆活动、招商推介会等带动增收。依托援藏优势,开展以“携手共进 共谋发展”为主题的旅游推介会,积极组织赴国内外开展文旅推介和非遗走秀活动,助力文旅产业提质,拓宽引流渠道,吸引当地文旅企业、旅行社签约,达成文旅投资开发意向,带动群众增收。对隆子籍农牧民网红及个人,对隆子的旅游资源、节庆活动等进行旅游推广工作,按每次旅游推广活动范围及影响力(发布作品数≥30个/年;单次作品播放、转发、点赞量≥5万两项条件,可申请分级奖励补助),每年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奖励补助。奖励标准:单次作品播放、转发、点赞量5万至10万给予500元奖励;单次作品播放、转发、点赞量10万至20万给予1000元奖励;单次作品播放、转发、点赞量20万以上,给予1500元奖励;相关发布作品被上级媒体采用且影响力较大的,给予2000元奖励。〔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扩大就业促增收
(十三)开展技能大赛赋能就业增收。依托玉珞旅游文化节、聂雄物资交流会等活动,财政资金每年安排30万元以上,举办覆盖建筑业、服务业、特色产业等领域的职业技能大赛,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拓宽市场化就业渠道,形成人人学技能、人人比技能的浓厚氛围。〔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四)开展岗前培训铸就发展之翼。开展专项“以工代赈”项目岗前培训,与发改委和各乡镇充分沟通、密切配合,在“以工代赈”项目开工前开展岗前培训,让务工人员懂政策、会技能、知安全,既能高效完成项目,又能掌握长期谋生本领。〔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五)推进养护体制改革带动就业增收。以专群相结合方式,将县域812公里农村公路管护工作以302万元的价格交由具备公路养护资质的公司,吸纳本地群众参与养护作业,带动群众就近就便增收。〔牵头单位:县交通局〕
七、以工代赈促增收
(十六)积极争取“以工代赈”项目。全年实施专项以工代赈项目4个以上,中央预算内资金和中央财政资金累计争取2240万元以上,劳务报酬达到896万元以上;全年在重点工程项目中推广以工代赈涉及项目5个,劳务报酬达到658万元以上;全年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涉及项目2个以上,劳务报酬达到200万元以上。〔牵头单位:县发改委、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七)着力实施“以工代赈”项目。财政资金每年拿出500万元以上资金,实施人大代表票决制、政协提案办理等项目,技术简单且群众能干会干的项目采取“以工代赈”模式,交由乡镇及村委会实施,实现家门口就业增收。〔牵头单位:县发改委、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强化激励促增收
(十八)财政资金每年拿出30万元设立增收激励奖励资金,对年度内带动吸纳群众突出的劳务经济组织、劳务经纪人、特色劳务品牌、务工联队以及转移就业成效显著的乡(镇)、村(社区)和先进个人,实施“资金+荣誉”双重激励,形成“以奖促干、以优带面”的长效机制,助推群众持续增收。〔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本《若干措施》试行1年,由县农业农村局(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促进农牧民增收重点政策措施任务分工表
附件:
促进农牧民增收重点政策措施任务分工表
|
序号 |
政策措施事项 |
责任单位 |
备注 |
|
1 |
良种种植销售力度 |
农业农村局 |
延续 |
|
2 |
实施搬迁群众耕地种粮补贴 |
农业农村局 |
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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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购买饲草料 |
农业农村局 |
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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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开展奶牛竞赛活动 |
农业农村局 |
延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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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发放果苗,盘活闲置地 |
林草局、群团工作部 |
新增 |
|
6 |
消费帮扶推动农产品销售 |
群团工作部、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延续 |
|
7 |
农产品线上线下产销 |
商务局 |
延续 |
|
8 |
促销费活动带动农产品销售 |
商务局 |
延续 |
|
9 |
扶持发展电商经济拓宽销售渠道。 |
商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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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积极探索旅游业态融合 |
文旅局 |
延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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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推广发展农家乐和乡村旅游 |
文旅局 |
优化 |
|
12 |
依托重大节日活动、招商推介会带动增收 |
文旅局 |
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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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开展技能大赛 |
人社局 |
延续 |
|
14 |
开展“以工代赈”岗前培训 |
人社局 |
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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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推进养护体制改革 |
交通局 |
延续 |
|
16 |
争取“以工代赈”项目 |
发改委 |
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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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实施“以工代赈”项目 |
发改委、农业农村局、水利局 |
延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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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强化激励促增收 |
人社局 |
延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