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子县人民政府关于旦增曲珍等3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关于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加挂社区矫正管理局牌子增加社区矫正管理职责的通知》(山机编发〔2026〕4号)精神,经2026年7月23日十一届县委常委会第2次(扩大)会议、隆子县十五届人民政府第2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旦增曲珍任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局)副局长;
索朗德吉任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局)副局长;
雷梓修任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