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子县人民政府关于旦增曲珍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中共隆子县委员会关于旦增曲珍等同志任职的通知》(隆委〔2026〕169号)精神,经2026年9月14日隆子县十五届人民政府第4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旦增曲珍任县司法局隆子中心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达娃玉珍任县司法局日当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鄢绍芳任县司法局加玉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索朗玉珍任县司法局三安曲林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刘荣集任县司法局扎日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