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人民政府
今天是: 2018年9月10日 星期一
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监管执法

隆子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等公示

2025-11-14 23:33:10 来源:隆子县应急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隆子县应急管理局执法规范化建设,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执法,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特公示以下内容。

一、行政执法主体

隆子县应急管理局

二、执法工作人员

土登益西、巴桑次仁、邝春意、吾金曲扎、巴桑央金。

三、行政执法权限  

执行国家、自治区、山南市有关应急管理部门法律法规和政策,具有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行政检查权等。

四、主要行政执法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本辖区内相关行政相对人进行管理,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五、程序

(一)行政检查一般程序


六、执法监督电话

隆子县应急管理局,投诉电话:0893-734200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