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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子县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权限、依据等公示

2025-11-17 12:13:18 来源:隆子县城市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隆子县城市管理局执法规范化建设,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执法,不断推进法治城管建设建设,特公示以下内容:

一、执法主体

单位名称:隆子县城市管理局

二、执法人员

序号

姓名

职务

执法机构名称

执法类型

执法区域

执法证件号码

1

旦增卓嘎

副局长

隆子县城市管理局

行政执法

隆子县城市管理局领域

26030999001

2

达瓦桑珠

二级主任科员

隆子县城市管理局

行政执法

隆子县城市管理局领域

26030999003

3

洛桑达娃

行政科研

隆子县城市管理局

行政执法

隆子县城市管理局领域

ZC01375

4

白玛单增

行政科研

隆子县城市管理局

行政执法

隆子县城市管理局领域

ZC01373

三、执法权限

山南市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四、执法依据

《山南市城市建设管理条例》2025428日山南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25725日西藏自治区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自202591日起施行。

五、执法程序

1.调查取证2、立案3、告知权利4、审核与决定5、执行

六、执法监督电话

隆子县城市管理局单位举报投诉电话:0893-7346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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