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推进行政执法机构、职能法定化,确保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现将隆子县气象局执法信息予以公示公开,敬请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热线:0893-7342109
通讯地址:隆子县气象局
邮政编码:856600
执法公示公开内容
一、执法主体人员
1、执法主体:隆子县气象局
2、隆子县气象局执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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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务 |
执法区域 |
执法类别 |
执法证号 |
有效期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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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寿山 |
副局长 |
隆子县 |
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管理、雷电防护管理、升放无人驾驶气球管理、气象信息服务管理以及其他类 |
26030945005 |
2026.0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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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白 |
台长 |
隆子县 |
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管理、雷电防护管理、升放无人驾驶气球管理、气象信息服务管理以及其他类 |
26030945003 |
2026.0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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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玛曲珍 |
工程师 |
隆子县 |
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管理、雷电防护管理、升放无人驾驶气球管理、气象信息服务管理以及其他类 |
26030945002 |
2026.05.31 |
二、执法职责
1、负责制定气象行政执法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
2、组织开展气象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3、负责气象违法案件的立案查处;
4、负责主持气象行政处罚听证;
5、负责对涉及气象行政执法的投诉及处理;
三、执法权限
1、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保护类
依法对非法侵占、损毁、擅自移动气象设施和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从事危害气象探测环境活动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对使用不符合技术要求的气象专业技术装备的行为进行查处;
2、雷电防护管理类
依法对不具备防雷装置检测,擅自从事防雷检测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对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和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等的新建、扩建、改建的防雷装置未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委托的单位验收或者未取得合格证书,擅自投入使用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对应当安装防雷装置而拒不安装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对安装和使用不符合使用要求的防雷装置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对已有防雷装置,拒绝进行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又拒不整改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对重大雷电灾害事故隐瞒不报的行为进行查处。
3、升放气球管理类
依法对未取得施放气球资质证或者资格证而从事施放气球活动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对未按照安全要求从事施放气球活动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对未经气象主管部门批准或者超出审批范围,施放气球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对年检不合格的施放气球单位在整改期间施放气球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对涂改、伪造或者转借资质证或者资格证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对违反施放气球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对施放的气球未按照规定设置识别标志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对利用气球开展各种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使用无《施放气球资质证》的单位施放气球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对发生无人驾驶自由气球非正常运行、系留气球意外脱离系留或者其他安全事故,未及时向有关飞行管制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报告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对在规定的禁止区域内升放无人驾驶气球或系留气球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对在安全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现场,或者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行为进行查处。
4、气象信息服务管理类
依法对非法向社会发布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对广播、电视、报纸、电信等媒体违反气象法规向社会传播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不使用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提供的适时气象信息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查处违法从事大气环境评价的单位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时,使用非气象主管部门提供或者审查的气象资料的行为。
5、气象数据管理类
依法查处工程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使用的气象资料不符合国家气象技术标准;依法对无偿转让所获得的气象资料或者其他使用权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对将所获得的气象资料直接向外分发或用作供外部使用的数据库、产品和服务的一部分,或者间接用作生成它们的基础将存放所获得气象资料的局域网与广域网、互联网相连接将所获得气象资料进行单位换算、介质转换或者量度变换后形成的新资料,或者对所获得气象资料进行实质性加工后形成的新资料向外分发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查处不按要求使用从国内外交换来的气象资料的行为;依法对有偿转让所获得的气象资料或者其使用权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对将通过网络无偿下载的或按公益使用免费获取的气象资料,用于经营性活动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查处气象信息服务使用的气象资料不是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提供或者不能证明是其他合法渠道获得;依法对开展气象探测活动未备案或者未汇交所获得的气象探测资料的进行查处。
6、其他类
依法对不具备资格条件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或者违反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规范或者操作规程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对未按照批准的空域和作业时限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查处将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设备转让给非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单位或个人的行为;依法查处将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设备用于与人工影响天气无关之活动的行为。
四、主要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2、《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3、《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4、《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
5、《升放气球管理办法》
6、《气象预报发布与刊播管理办法》
7、《气象资料共享管理办法》
8、《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9、《气象行政处罚办法》
10、《气象行政复议办法》
11、《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
12、《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