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转发<关于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提醒函>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并迅速开展相关工作,现将2025年执法数据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已按照要求及时公示《西藏自治区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表(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执法事项目录清单》以及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等,由于我局目前仅1名统计系统执法证持证人员(且尚未取得执法证),暂未开展统计领域执法工作,暂无相关数据。
特此说明。
隆子县统计局
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