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转发<关于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提醒函>的通知》要求,我局已按规定及时公示《西藏自治区商务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表(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及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等内容。目前我局仅有1名持有商务系统执法证人员,暂不具备独立开展商务领域行政执法工作的权限。下一步,我局将联合县直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聚焦燃气安全、成品油流通等重点行业,每季度开展1次安全生产检查,切实维护商务领域市场秩序,保障行业安全稳定运行。
特此说明。
隆子县商务局(隆子县投资促进局)
2026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