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强化建设、施工、监理等各方主体责任落实,有效防范质量安全事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县住建领域监管实际,制定本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落实参建各方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以危大工程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通过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安全检查,实现全年在建工程一般隐患整改100%、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率100%、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零增长”,确保全县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检查事项、依据、范围、频次和方式
(一)房建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1.检查事项
1.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参建单位质量责任制及质量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1.2市政工程实体质量(城市道路、桥梁、雨污分流管网、排水防涝、公共广场、园林绿化等);
1.3原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验收、见证取样抽检情况;
1.4施工技术资料、监理日志、试验检测资料等同步、真实、
完整情况;
1.5工程关键节点、隐蔽工程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执行情况。
2.检查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等。
3.检查范围
全县在建、续建及竣工未备案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4.检查频次
4.1重点市政项目:每季度不少于 1 次;
4.2一般市政项目:全年不少于 2 次;
4.3关键工序、隐蔽工程:随施工进度随机抽查。
5.检查方式
5.1“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5.2现场实体抽查、资料核查比对;
5.3关键节点监督检查、验收监督;
5.4问题整改复查、闭环管理。
(二)房建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1.检查事项
1.1参建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建
立及落实情况;
1.2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临时用电、消防安全、
围挡设置情况;
1.3深基坑、沟槽开挖、有限空间、起重机械、高支模等危
大工程管控情况;
1.4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情况;
1.5占道施工、破路施工、地下管线交叉施工安全保护措施
落实情况。
2.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
3.检查频次
3.1日常巡查:每月不少于 1 次;
3.2专项检查:一年至少2次;
4.检查方式
4.1日常巡查、专项督查、暗查暗访;
4.2现场核查、台账查阅、人员核对;
4.3联合检查、群众举报核查、隐患闭环整改。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规范执法。严格执行法定权限和程序,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二)科学统筹频次。实行差异化监管,对信用良好、管理规范的市场主体合理降低检查频次;对风险较高、有不良记录的加大抽查力度,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执法。
(三)强化结果运用。检查及整改情况记入监管档案,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依法向社会公开,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四)严守工作纪律。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廉洁执法,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隆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