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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隆子县关于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公告

2026-05-29 18:36:12 来源:网信隆子

根据有关要求和工作需要,结合实际,近期隆子县司法局联合县人社局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5名。

二、工作职责

1.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实现矛盾纠纷排查常态化。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线索隐患,认真做好登记,重大矛盾纠纷线索隐患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2.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在充分听取当事人陈述和调查了解纠纷事实的基础上,依据法律法规、政策,采取说理、规劝、疏导、教育等方式,促进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督促当事人及时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

3.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注重在调解过程中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4.做好纠纷受理登记。协议制作、调解统计、案件录入、案例报送和文书档案管理,协助当事人对人民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等工作,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回访;

5.自觉接受司法行政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管理,严格遵守人民调解委员会制度规定,积极参加各项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

6.完成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调解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条件

1.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坚决反对分裂;

2.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热爱公益事业、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调解工作,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法律知识、政策水平、专业技能和调解能力;

4.隆子籍应往届普通全日制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

6.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文字表达能力、专业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一年以上调解工作经历、通过国家法律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执业资格证、法学专业背景及社会心理学专业背景、有从事法律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四、下列人员不予招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在各级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其他不宜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情形。

五、招聘的专职人民调解员福利待遇

1.新时代专职人民调解员招聘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薪资为基本工资每月2800元/月(本科及以上2900元/月)加600元/月伙食补助;

2.案件补贴:按照《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人民调解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藏财政法〔2019〕3号)和《西藏自治区人民调解经费管理实施细则》(藏司发〔2020〕12号)落实“一案一补”;

3.聘用制工作人员试用期满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休假30天。

六、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公示等流程实施。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为2026年6月1日至6月7日

2.报名地点:隆子县司法局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线上线下均可,线上报名,将报名表发送至snlongzixiansifaju@126.com,线下报名请到县司法局实地报名。

4.报名所需材料:所有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表、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蓝底2寸电子照片。考生必须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5.报名资格审查:2026年6月8日-2026年6月10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笔试(占比50%)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参加笔试

1.笔试内容:时事政治、常识判断、调解案例分析等内容。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划定合格分数线: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划定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原则上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三)面试(占比50%)

1.笔试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工作由县司法局具体负责,面试考官为3-5人。考官由相关部门抽调工作人员担任;

2.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含调解专业知识测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职业技能;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政审

参照公务员录用政审规程执行。

(五)体检

1.考试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 )》执行。

3.体检时间另行安排。

(六)补录工作

因体检不合格或者其他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确定招录对象

根据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合格等结果确定拟招录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招录对象。

(八)录用

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本人写出书面总结,由县司法局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

七、退出机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予录用或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薪酬待遇和各项补贴。

(一)专职人民调解员自愿辞职的;

(二)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用工条件的;

(三)严重违反人民调解员管理规定,怠于履行责任,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签订劳动合同的专职人民调解员擅自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五)年度考核被评为不合格等次或连续2年被评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

(六)因违法违纪不适合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

(七)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注意事项

请考生务必预留2个以上联系电话,并在招考期间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隆子县司法局在体检、政审和录用环节将电话告知本人相关事项,如因通信不畅造成无法联络的,后果自负。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旦增曲珍0893-7343148

附件:隆子县司法局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


隆子县司法局

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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