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等6户承租我县公共租赁住房住户,自2025年1月起,无正当理由长期拖欠房屋租金及供暖费。我局于2026年1月22日、2026年4月23日,已先后两次下发费用催缴通知、多次电话催告,督促各户限期结清拖欠费用,但截至目前,还有7户住户均未足额缴纳相关费用,拒不履行公租房承租缴费义务,已严重违反《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1号)及《西藏自治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具体欠费住户、房号等信息详见附表一。
为严格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维护住房保障资源公平合理使用,现依法责令你们:
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逐户结清各自拖欠的租金、供暖费及逾期产生的相关费用,并自行完成房屋清退、个人物品搬离、房屋钥匙移交(县住建局)等退房手续。
若逾期仍未完成缴费及房屋清退工作,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解除全部涉案租赁合同,统一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腾退房屋,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执行费用及相关损失,均由各承租户自行承担。
隆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5月12日

